同一張血脂報告,同樣是 LDL-C 120 mg/dL,有人可能還能先調整生活,有人卻已超過健保起始用藥門檻。差別不只在數字,也在一個人發生心肌梗塞、中風或周邊動脈疾病的風險。
依修訂對照表,新的全民健保降膽固醇藥物給付規定預定自 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。新制把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風險分成六級,再為各級設定不同的 LDL-C 起始治療值與治療目標。風險最高者,LDL-C 達 55 mg/dL 就進入藥物治療門檻;沒有列出的心血管風險因子者,門檻則是 160 mg/dL。[1]
這項修訂不代表每個人都要把 LDL-C 降到 55 mg/dL,也不表示看到紅字就一定能用健保藥。醫師仍要確認病史、檢查結果、目前用藥與藥品健保代碼,才能判斷適用哪一張表。[1]
新制自 2026 年 9 月 1 日生效,先看風險再看 LDL
LDL-C 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,常被稱為「壞膽固醇」。健檢報告通常會把它單獨列出。新制的核心變化,是先問一個人未來發生動脈阻塞事件的風險有多高,再決定何時開始治療、要降到哪裡。

因此,報告上的參考範圍不能單獨回答「我需不需要吃藥」。曾在一年內心肌梗塞的人,和沒有糖尿病、腎臟病、抽菸或其他風險因子的人,即使 LDL-C 完全相同,健保規定中的起始門檻也可能不同。[1]
這份修訂文件列的是健保給付條件。它說明什麼情況可依規定申報,以及開始治療後如何追蹤。個人的醫療決定仍要由醫師綜合判斷,不能把表格當成自行買藥、換藥或調整劑量的指示。
六級風險決定 LDL 起始門檻與治療目標
先看表格中的「起始門檻」。LDL-C 到達或超過這個數字,才進入該風險級別的健保藥物治療條件。右邊的「治療目標」則是治療後希望降到的範圍。[1]

| ASCVD 風險等級 | LDL-C 起始門檻 | LDL-C 治療目標 | 次要目標 non-HDL-C |
|---|---|---|---|
| 極高風險 | ≥55 mg/dL | <55 mg/dL | <85 mg/dL |
| 非常高風險 | ≥70 mg/dL | <70 mg/dL | <100 mg/dL |
| 高風險 | ≥100 mg/dL | <100 mg/dL | <130 mg/dL |
| 中風險 | ≥115 mg/dL | <115 mg/dL | <145 mg/dL |
| 低風險 | ≥130 mg/dL | <130 mg/dL | <160 mg/dL |
| 0 項風險因子 | ≥160 mg/dL | <160 mg/dL | 文件未另列 |
ASCVD 是「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」的英文縮寫。可以把它理解為:膽固醇斑塊長期堆在動脈壁上,讓供應心臟、腦部或四肢的血流受到影響。新制把已有疾病、影像證據與其他危險因子放在同一套分級中。[1]
non-HDL-C 稱為非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。計算方式很簡單,用總膽固醇減掉 HDL-C。文件把它列為 LDL-C 達標後的次要治療標的,尤其適合合併高三酸甘油脂、糖尿病或肥胖的人做進一步評估。[1]
極高風險包含近期或反覆心肌梗塞等複雜情況
極高風險不是只要得過冠心病就成立。修訂文件列出更嚴格的組合,例如冠狀動脈疾病再合併一年內心肌梗塞、至少兩次心肌梗塞、多支冠狀動脈阻塞、急性冠心症合併糖尿病,或另有周邊動脈疾病、頸動脈狹窄。[1]
周邊動脈疾病若再合併冠狀動脈疾病或頸動脈狹窄,也被列入極高風險。這一級的 LDL-C 起始門檻與治療目標都是 55 mg/dL,non-HDL-C 目標為 85 mg/dL 以下。[1]
非常高風險包括已確診 ASCVD 或影像顯示明顯斑塊
曾有急性冠心症、接受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,屬於文件列出的非常高風險情況。缺血性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若合併動脈硬化相關疾病或病史,也在其中。周邊動脈疾病曾做血管再通、有肢體缺血症狀或曾截肢者,同樣符合這一級的定義。[1]
有些人尚未發生上述事件,但檢查已看到很重的斑塊。冠狀動脈血管攝影、冠狀動脈或周邊血管電腦斷層,以及頸動脈或周邊血管超音波,只要確認直徑狹窄率達 50% 以上,文件也列為非常高風險。這一級的 LDL-C 門檻與目標為 70 mg/dL。[1]
糖尿病、慢性腎臟病、LDL 很高或 CAC 很高屬高風險
高風險共有四類:糖尿病;進入透析前的慢性腎臟病;LDL-C 達 190 mg/dL;冠狀動脈鈣化分數 CAC 達 400。[1]
慢性腎臟病的條件寫得很具體。尿液白蛋白與肌酸酐比值 UACR 達 30 mg/g,或估算腎絲球過濾率 eGFR 低於 60 mL/min/1.73m²,需至少持續三個月。一次抽血或驗尿異常,不能直接套用這個定義。[1]
冠狀動脈鈣化分數來自心臟電腦斷層。它和血液中的 LDL-C 是兩種不同資料。前者看冠狀動脈鈣化斑塊的負擔,後者看血液中的膽固醇;新制把 CAC 400 以上列入高風險。[1]
中風險與低風險要計算心血管風險因子
沒有落入前面三個高危險層級時,文件再計算心血管風險因子。兩項以上屬中風險,一項屬低風險,完全沒有列出的因子才是「0 項風險因子」。[1]
列入計算的因子包括高血壓、男性 45 歲以上、女性 55 歲以上、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、HDL-C 偏低與抽菸。男性一等親在 55 歲以前、女性一等親在 65 歲以前發生冠心病,符合文件中的早發家族史年齡界線。[1]
代謝症候群也算一項風險因子。判定需符合五項中的至少三項:男性腰圍 90 公分以上或女性 80 公分以上;血壓達 130/85 mmHg 或正在使用高血壓藥;空腹血糖達 100 mg/dL 或使用糖尿病藥;空腹三酸甘油脂達 150 mg/dL 或使用相關藥物;男性 HDL-C 低於 40 mg/dL 或女性低於 50 mg/dL。[1]
年齡、高血壓與抽菸等項目不能重複猜,也不能只看一張血脂報告。回診時若資料不完整,醫師可能需要先補齊病史與檢查,才能放進正確風險級別。
高風險者可較早治療,中低風險者先做 3 至 6 個月生活調整
極高與非常高風險者,文件允許改善生活與藥物治療同時進行。起始治療會依基線血脂、過去用藥與臨床狀況,使用中至高強度 statin,或考慮合併 ezetimibe。[1]

高風險者同樣在開始藥物治療時進行生活型態改變。文件列出的起始方式為中至高強度 statin,或合併 ezetimibe。實際選擇仍取決於醫師處方與個人可耐受程度。[1]
中風險、低風險與沒有風險因子的人,順序不同。文件要求先進行三至六個月生活型態改變,並處理可改善的風險因子。期滿後再驗完整血脂;仍未達該級別目標時,才給予中強度 statin。[1]
「生活型態改變」不是一句空泛的口號。修訂文件要求評估血壓、糖化血色素 HbA1c、肥胖、抽菸、酒精攝取與日常生活。個人要改哪些項目,應依實際風險來定,不能用保健食品取代完整評估或處方藥。
若有嚴重高膽固醇血症、肌腱黃色瘤、早發心血管疾病或相關家族史,文件建議依台灣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診斷標準進行篩檢。這類線索不能只靠一般生活調整帶過。[1]
治療後的抽血節奏依 6 至 8 週、1 至 3 個月與半年安排
藥開始吃了,下一次抽血不是任意安排。極高、非常高與高風險者,起始治療後六至八週檢測血脂。若已達標,維持治療,之後每六個月追蹤一次。[1]

六至八週後仍未達標時,要先檢視服藥狀況,再考慮改為高強度 statin 或個人可耐受的最大劑量,也可考慮合併其他降膽固醇治療。選項包括 ezetimibe、PCSK9 單株抗體、siRNA 與 ATP citrate lyase 抑制劑。[1]
更動治療後,應在一至三個月內再次檢查血脂。達標後回到每六個月追蹤;未達標則再檢視服藥狀況與藥物組合。這裡的「檢視」是讓醫師查明原因,不能自行加量或混用藥品。[1]
中、低風險者在三至六個月生活調整後驗血。若開始中強度 statin,六至八週後再看是否達標。達標後維持治療並每六至十二個月追蹤;未達標時,才由醫師評估高強度、最大耐受劑量或合併非 statin 治療。[1]
把時間整理成一句話:先依風險決定是否可同步用藥;開始或調整藥物後要較快驗血;穩定達標後才拉長到半年或一年。回診若能帶上過去半年至一年的血脂結果,醫師比較容易看清楚變化。
Ezetimibe 合併治療的等待時間可由三個月縮短至 6 至 8 週
Ezetimibe 是另一類降膽固醇藥。新規定限用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、同型接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,或同型接合子性植物脂醇血症,且還要符合文件列出的條件。[1]

若 statin 造成無法耐受的不良反應,例如文件列出的嚴重肌肉疼痛或肌炎,可符合其中一項條件。若單用 statin 六至八週仍未達治療目標,也可依規定合併 ezetimibe。相較原規定的三個月,這次把一般等待時間縮短。[1]
不過,文件另外列出 Ezetity tablets 10mg、Ezzicad 10mg、Ezta 10mg 與 Ezetimibe Sandoz 10mg。這些指定品項仍要單用 statin 三個月未達目標,才可合併使用。[1]
含 ezetimibe 與 statin 的複方製劑也採相似邏輯。一般情況下,單用 statin 六至八週未達標便可使用;文件所列的指定複方品項仍需三個月。這類複方製劑不得與 gemfibrozil 併用。[1]
品項限制是依健保代碼與藥名判斷。即使成分看起來相近,給付條件仍可能不同。藥袋上的商品名、成分、劑量與健保代碼最好一起交給醫師或藥師核對。
特定 statin 健保品項仍只適用表二
修訂文件有一項容易被忽略的限制:一般降膽固醇藥物適用新的表一,但文件長表中列出的指定品項不適用表一,只能使用表二。[1]

該長表涵蓋 simvastatin、lovastatin、pravastatin、fluvastatin、atorvastatin、rosuvastatin、pitavastatin 的部分商品,也包含少數複方製劑。這不等於整個成分類別都被排除,因為文件是逐一列出健保代碼與藥品名稱。[1]
因此,單看「我吃 atorvastatin」還不夠。不同廠牌、劑量與健保代碼可能落在不同規定。若想知道 9 月新制是否影響自己的藥,最可靠的方法是帶藥袋或健保快易通中的用藥紀錄回診,請醫療人員依完整品項核對。
已經穩定服藥的人,不需要為了新規定自行換成另一個品牌。健保給付條件、實際醫療需要與藥物耐受性是三件相關但不同的事,任何更動都應由醫師處方或藥師指示。
回診前備妥病史、檢查與完整用藥紀錄
這次新制把風險分得更細。只有一個 LDL-C 數字,很可能無法完成分級。回診前可先整理以下資料:

- 最近的完整血脂報告,包括總膽固醇、LDL-C、HDL-C 與三酸甘油脂。
- 心肌梗塞、急性冠心症、中風、短暫性腦缺血、周邊動脈疾病與血管手術紀錄。
- 心導管、血管電腦斷層、頸動脈或周邊血管超音波,以及冠狀動脈鈣化分數報告。
- 糖尿病、血壓、腎功能與尿液白蛋白檢查,並說明異常持續多久。
- 抽菸情況、腰圍、早發冠心病家族史,以及目前所有藥袋或用藥清單。
文件建議極高與非常高風險者檢測完整血脂。急性病人應在入院後 24 小時內完成血脂檢驗。其他風險級別也要用完整血脂辨識可改善的風險因子。[1]
醫師完成風險分級後,才會把 LDL-C 放回正確位置。數字超過門檻,還要核對生效時間、適用品項與臨床狀況。數字低於某一級門檻,也不能因此自行停掉原有治療,因為目前的結果可能正是藥物控制後的數字。
結論:9 月新制讓降血脂治療更貼近個人心血管風險
-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LDL-C 的健保起始門檻與目標將依六級 ASCVD 風險判定,範圍從 55 到 160 mg/dL。
- 開始或調整治療後多在六至八週或一至三個月驗血;穩定達標後再依風險每六至十二個月追蹤。
- 特定 statin、ezetimibe 與複方品項另有條件,須核對健保代碼,請勿只憑成分自行換藥或停藥。
參考文獻
- 「藥品給付規定」修訂對照表:第2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Cardiovascular-renal drugs(自115年9月1日生效). 2026.